350兆数字车载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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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350兆数字车载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YXHH-2017-07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机关 委托,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350兆数字车载台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350兆数字车载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YXHH-2017-0701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350兆数字车载台:59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8.35


三、项目预算
38.3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参加磋商的企业(以下称“磋商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受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能证明其合法生产渠道的厂家证明)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4、供应商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所投设备须具有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6、提供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现有数字常规同播系统承建商“成都信虹通讯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对供应商所投设备提供技术支持的书面承诺函原件。7、提供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现有警用数字集群系统承建商“四川海格恒通专网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对供应商所投设备提供技术支持的书面承诺函原件。8、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9、磋商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为中国境内全新原装正品,并在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10、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如无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书面承诺)。11、其它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7-25到 2017-08-01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仁爱濠景庄园帝景园4-03号)获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发售,现场领取。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1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每套(不接受支票,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8-07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8-07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仁爱濠景庄园帝景园4-03号二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女士、胡先生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车站北路249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先生:***-********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仁爱濠景庄园帝景园4-03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机关、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磋商文件.doc

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标签: 车载台 数字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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