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单一来源公示】庄河市旅游局大连机场广告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庄河市单一来源公示】庄河市旅游局大连机场广告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人:庄河市旅游局
项目名称:庄河市旅游局大连机场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1 | 庄河市旅游局大连机场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服务供应商一家 | 6个月 |
采用单一品牌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大连机场客流量大、宣传面广、宣传效应好,是旅游宣传推广植入广告的绝佳位置,对于展示城市形象、提升我市知名度有着显著的作用,在此位置设置广告一目了然,性价比高。 大连机场(大连机场二楼出发大厅1#-5#号LED大屏5处,机场二层出发连廊、一层到达区共20处LED竖屏)的广告经营发布权是由大连博迪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 基于以上原因,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
拟采购供应商:大连博迪传媒有限公司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1号1201室
现将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意见及专家论证意见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7月26日起至2017年8月1日北京时间17:00止。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至庄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庄河市旅游局
联 系 人:林丹霞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庄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 购 人 | 庄河市旅游局 | ||||
项目名称 | 庄河市旅游局大连机场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 ||||
论证时间 | 2017年7月25日10:00时 | ||||
专家论证意见 | |||||
大连机场客流量大、宣传面广、宣传效应好,是旅游宣传推广植入广告的绝佳位置,对于展示城市形象、提升我市知名度有着显著的作用,在此位置设置广告一目了然,性价比高。 大连机场(大连机场二楼出发大厅1#-5#号LED大屏5处,机场二层出发连廊、一层到达区共20处LED竖屏)的广告经营发布权是由大连博迪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 基于以上原因,庄河市旅游局大连机场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供应商推荐为“大连博迪传媒有限公司”。 论证小组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备注 | |
1 | 姜彬 | 大连广播电视台发射台 | 高工 | ||
2 | 裴兆喜 | 大连广播电视台 | 高工 | ||
3 | 刘祜 | 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规划设计分院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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