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麻路热网工程招标公告
榆麻路热网工程招标公告
榆林市榆麻路热网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榆麻路热网工程已由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发【2017】3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鸿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榆林市
2.2工程规模:该工程主要供热范围为榆林市红山热力供热区域,主管网从榆神热电厂210国道主管网引出,沿榆麻路路南向西敷设至金沙路,后延金沙北路路东向北敷设至电厂东门,与金沙北路现状管网连通,管径DN900,敷设长度1603米,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酸泡沫预制保温管。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两个标段。标段划分按检查井为划分界线,其中#1、#2、#3、#4、为N1标段(包含#4);#4、#5、#6、#7、#8为N2标段(不包含#4)
2.5项目概算总投资:N1标段:704万元。 N2标段:790万元 (最终以财政审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需具备市政或机电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2业绩要求: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2014年以来的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一项(不低于本工程概算价的70%,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二者缺一不可,且经监管部门备案)。
3.3信用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承诺:申请人2014年以来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诉讼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重大安全事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对本项目同期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时投两个标段的为废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4.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资审文件获取
5.1获取资审文件时间: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与2017年 7 月 25 日至2017年 7 月 31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陕西鸿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28号易讯大厦6楼))持:1.资质证书副本(新版);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5.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6.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企业2014年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8.业绩证明材料;9.法人到场提供法人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建造师到场提供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上述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7 日09时,地点为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榆林市高新区榆商大厦A座11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预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鸿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28号易讯大厦6楼
邮 编:719000
联 系 人:张艳东
电子邮件:********8@qq.com">********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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