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物资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危废物资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车辆段拟对废油、废蓄电池等进行安全环保合法处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1

LZCLD(CLK)*******

兰州车辆段危废物资处置项目

****-******* (孙工)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见用户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通过当年年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含有处置HW08废矿物油、HW49废蓄电池等项目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时必须使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进行承运,转移、处置等程序均要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危险废物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要求。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4.投标厂商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中标后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详见用户需求书),须提供证明该投标单位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购单或盖有一般纳税人章的国(地)税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投标文件必须包括的内容
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当年有效,附年检记录);
3.有效期限内银行资信证明或开户许可证(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7.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8.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规划认定证书》
9.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10.具有安全、环保、质量认证体系证书(企业适用的相关质量、环境、健康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证书);
11.提供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的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资证。
12.人员类资格证书(不少于5个,视承包商的服务专业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13.近两年承揽过此项业务的业绩证明,(可以是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此项为非必须项)。
1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应使用胶订方式进行装订,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各种资质的复印件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放入正本内,其复印件放入副本内。
3.产品报价单须单独密封。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17年7月27日12:00时前,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企业规划认定证书、排污许可证复印件送达至兰州车辆段材料科。
七、评审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兰州车辆段机关楼二楼会议室。开标前三十分钟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监督举报电话
兰州车辆段纪检监察:****-*******
兰州铁路局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
兰州铁路局物资处监督举报电话:****-*******
十一、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十二、开标时将对现场进行录音、录像。
十三、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企业规划认定证书、排污许可证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十四、其它要求
1.拟中标厂商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未在规定时间之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悔标、弃标,纳入我段“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我段招标活动。
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要求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没收。
3.投标方有需求,可在招标公示期内到我段就此业务进行调查和了解,我段将积极予以配合。
兰州车辆段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废物资 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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