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干渠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胜利干渠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新沂市水利局建设的新沂市胜利干渠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资金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新安街道办、双塘镇。

(2)工程总投资约8766.14万元。

(3)工程概况:

工程治理范围主要为胜利干渠黄墩河至高塘水库段(桩号0+000~7+500)全长7.5km,本次对河道疏浚,标准为胜利干渠站下段河道排涝标准10年一遇。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7.5km,护坡7.5km。拆建新建涵洞、桥梁、泵站、倒虹吸、渡槽、跌水等配套建筑物。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咨询、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控制价、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相关咨询及设计的汇总上报,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4)勘察、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 1 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投标申请人若不具备上述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河道治理工程,以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3)对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近五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河道治理工程,以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

(4)资格审查前,投标申请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分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219财务室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9417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分前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徐州市水务局227室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标书售后不退。

8、招标人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

联系人:张雨 电话:0516—********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郝倩 电话:****-********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综合治理 干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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