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迷流监控系统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迷流监控系统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迷流监控系统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迷流监控系统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国内有能力的承包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内容: 迷流监控系统传感器箱电源线过接触网整改、迷流传感器箱电源加装小开关、迷流传感器箱移位等相关服务。
2. 工程范围:罗湖地铁站至世界之窗地铁站之间轨行区
3. 工程时限:60天(日历天)
4. 挂网信息:本项目挂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址:www.gdmeetc.com)及深圳地铁网(网址:www.szmc.net),有兴趣的报价人上网可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5. 报价人资质要求:
(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经营相关业务;
(2)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
(5)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本项目不接受其资料递交;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6. 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修工程部(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维修楼426房)。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上相应的证明文件。如领取谈判文件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08 年 7 月 22 日至 7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08年8月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修工程部(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维修楼426房)。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 取得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若报价人不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原因说明,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10. 现场考察: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1)考察时间:2008年7月24日凌晨0:30(北京时间)
(2)考察集合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维修楼426房
11.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
成本或费用。
12. 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3. 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修部
传真:0755-8896 1030
邮编:518040
电话:********
联系人:詹先柏/耿星洁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08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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