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优先保护区长效管护点招标公告
茶陵优先保护区长效管护点招标公告
2017年茶陵优先保护区长效管护点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5日
茶陵县农业局的2017年茶陵优先保护区长效管护点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120;委托代理编号:ZZGZCL-2017-02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茶陵优先保护区长效管护点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120
采购代理编号:ZZGZCL-2017-02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试点) | 预算(元) |
服务类 | 2017年茶陵优先保护区长效管护点服务采购项目 | 1 | ¥520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服务类 | 2017年茶陵优先保护区长效管护点服务采购项目 | 1、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配备或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优质、高效的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聘请10名或以上有比对试验经验且熟悉茶陵当地地形地貌的中技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本项目比对试验。 2、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统一种植镉低积累水稻品种。从我省《应急性镉低积累水稻品种指导目录》中选择1个水稻品种,早、晚稻(或中稻)低镉水稻品种,并科学合理搭配。 3、全面施用石灰石。年基施石灰石300 kg/亩,在双季晚稻、一季稻移栽前1周一次性施用,或者在早、晚稻移栽前1周分别施用150 kg/亩。 4、统防统治。 | 1、本项目1个试点(1000亩)。种植镉低积累水稻品种、施用石灰石、每200亩1个比对试验、田间管理与统防统治。 2、实施内容: (1)技术措施:全面统一推行“种植镉低积累水稻品种+施用石灰石”管护技术模式。 (2)统防统治。在1000亩范围内2017年晚稻、2018年早稻或一季稻,实施统防统治。 3、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整改通知后应2小时内响应,并在8小时内解决或处理好采购人提出的要求。 | 1、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后,经验收合格后,在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款项。 2、验收:严格按照《优先保护区耕地长效管护试点2017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实行。 3、服务周期:2017年晚稻季开始至2018年早、中稻收获后结束,具体以业主方提供的计划表为准。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预算经费,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因季节原因,为不误农时,农业局已组织老百姓实施部分措施,中标企业无条件承担前期实施费用。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否( ) | 是( √ ) 否( ) | 是( √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土壤调理剂、叶面阻控剂和土壤修复治理)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该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纳税费的证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保登记证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3)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公司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配备或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优质、高效的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聘请10名或以上有比对试验经验且熟悉茶陵当地地形地貌的中技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本项目比对试验。
特殊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凡有意报名的供应商须携带下述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好,复印件不清晰的不予接受,资料不全将被拒绝接受报名: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2、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其他说明:上述证件、资料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则视同持有该三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服务大厅),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购买谈判文件费用: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其他事项说明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茶陵县农业局
联 系 人:陈文艳
电 话:****-********
地 址:茶陵县城关镇炎帝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志平、陈杨
电 话:****-********
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茶陵县农业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公司电话:公司电子邮箱:
联系人:联系电话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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