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伊春支队一中队食堂维修、训练场改造、教导队营房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武警伊春支队一中队食堂维修、训练场改造、教导队营房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编码:ZZ70922GC0458-0017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伊春市武警支队教导队营房大修工程、一中队食堂维修和训练场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伊春市支队,建设资金来自支队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伊春市武警支队教导队营房大修工程、一中队食堂维修和训练场改造工程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2.3建设规模:教导队营房大修建设规模约1968㎡,一中队食堂维修和训练场改造工程约160㎡ 2.4计划工期: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10月15日2.5质量标准:合格2.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月 25日至 2017年 8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3:30时至 1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售卖处(黑龙江省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单位介绍信;(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9)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须出具相应的资格证明,其中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考核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7.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伊春市支队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联 系 人:袁先生电 话:****-*******联 系 人:回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邮 编:150090?联 系 人:陈先生?电 话:****-********?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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