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国道监利县柘木乡段改扩建设工程及215省道监利县朱河镇至桥市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351国道监利县柘木乡段改扩建设工程及215省道监利县朱河镇至桥市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07

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受监利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根据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286号、荆发改审批[2016]123号,监利县351国道监利县柘木乡段改扩建设工程及215省道监利县朱河镇至桥市段改建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监利县351国道监利县柘木乡段改扩建设工程及215省道监利县朱河镇至桥市段改建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简介:G351柘木绕城一级公路项目全长6.01公里,项目位于柘木乡,S215朱河至桥市公路项目全长6.85公里,项目位于桥市镇;

3、建设地点:监利县柘木乡与桥市镇;

4、监理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5、监理取费:招标规模暂定为建安工程造价约1.1亿元,招标人按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造价(以工程审计结论为准)1.5%的费率向中标人支付监理服务费;

6、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单项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个月;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7、质量控制目标:同单项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工期控制目标:同单项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9、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2014年至今承担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为准);

5、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且无在建项目;

6、拟任项目监理人员总人数至少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有监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的相关规定,在工程施工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具备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网员证(提供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所有拟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每月驻场不得少于23天,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专项承诺,需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罚措施,否则作不合格处理。

10、近三年来(2014年至2016年),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到监利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原件);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来无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本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在开标当日提供投标资格审查原件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全部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评标阶段,若其中任何一项条件不能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作不合格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监利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县政府机关院内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2、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及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

(4)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为准);

(5)拟派上岗人员的专业证书和身份证;

(6)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必须是本公司职工);

(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网员证;

(9)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四、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7年8月9日下午16:30前(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全 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帐号:********186*****5327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351国道监利县柘木乡段改扩建设工程及215省道监利县朱河镇至桥市段改建工程监理项目)。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6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09:00时,在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监利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监利县容城镇江城路106号

联 系 人:刘珣

电话: 186*****512

招标代理: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址:监利县容城镇荆南大道荆楚名居院内

联 系 人:郑利平

电话:150*****402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 改扩建 柘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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