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宝山区部分学校电视机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4)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且在认证有效期内)附相关页码的复印件,并将相关投标型号设备以“△”作为标识加注;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部分学校电视机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7-z9867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宝山区部分学校电视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按甲方采购需求 6、交付日期:按甲方采购需求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7-25 23:55: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01 23:55: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 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5. 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且在认证有效期内)附相关页码的复印件,并将相关投标型号设备以“△”作为标识加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6.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起,至2017年8月1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供应商须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1日(国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218室(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7-25 23:55:00至2017-08-01 23:5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5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8-15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3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3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须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国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进行现场提交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需提交的资料:与网上所需上传资料相同。所需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交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218室。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