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城市综合管理中心陵川县城街道补植补种绿化项目及小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二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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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城市综合管理中心陵川县城街道补植补种绿化项目及小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二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晋城市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陵川县城市综合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陵川县城街道补植补种绿化项目及小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三次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陵川县城街道补植补种绿化项目及小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二标段)

2.2项目编号:MYZB-*******_3

2.3项目预算资金:二标段:128128.21元

2.4工期要求:二标段: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26日至2017年8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委托书与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 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⑥拟承担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8公告发布日期后检察院出具的查询投标方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3报名时企业法人或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否则其报名不予认可。

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时间:2017年8月16日下午2时30分—3时00分(北京时间)

5.3地点:陵川县金福楼五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陵川县城市综合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9*****265

地 址:陵川县梅园西街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晋城市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地 址:晋城市凤城路金海港商务大厦6楼616

晋城市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中转站 压缩式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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