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招标公告
电视招标公告
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临川区社会福利院委托,对以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采购编号FZDX2017-X16),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1.)项目名称:临川区社会福利院电视 预算金额:75757元
品牌:海信机型:LED32K198数量:31台
品牌:海信 机型:LED50K198 数量:12台
服务要求:1.所有采购产品,质保一年,质保金10%,货到现场付
30%,验收合格付90%,包货到现场,包安装。
一、投标人需知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资格:
1.1、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
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开标时审查。如资质不够,或末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作无效标处理。
2、所有潜在供应商仅需从网上下载询价公告,即视为报名。
3、本次报价成交供应商需现金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整,货到验收合格后凭相关证明无息退还。。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9:1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及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6、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临川区财政局采购办三楼304室。
7、本项目设备整体保修壹年,质保金10%。
8、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成交人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必须在3天内安装调试合格,交业主验收使用。
9、报价人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否则,该报价将视为无效。总报价含所需的货款购置、税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所涉的配件等所有费用,卖方必须提供本公司的税票;本次采取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预成交供应商。
10、成交服务费:成交方应按规定的计费方式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数(万元) |
100以下 | 1.5% | 0 |
四、报价文件
1、投标产品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人民币) | 交 货 期 | 备 注 |
投标报价(大写) |
投标人代表签字(公章):
2、投标分项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 量 | 单价(元) | 合 计 | 备 注 |
总 价 |
投标人代表签字(公章):
3、技术参数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条款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人响应技术条款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代表签字(公章):4、投标书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询价文件要求的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其它投标方可视需要编写);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采购单位:抚州市临川区社会福利院
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吴女士 136*****281
2017年7月2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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