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十一五”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卷烟厂“十一五”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 ********47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施工[2008]072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天津卷烟厂“十一五”技术改造项目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07]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天津卷烟厂 ,建设资金为 自筹并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中心 受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天津卷烟厂和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消防分包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分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被天津市政府列为二十项重大工业项目之一。
总建筑面积约 92123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包括:联合工房、综合办公楼、生活辅助用房、动力中心、加压泵房、香精香料库、室外管网)。其中联合工房单体面积为69410 m2;
工程发包方式为分包,包工包料。
2.2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成林道与雪莲路交口 。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个标段。建设单位所发消防施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 2008年9月15日至2009 年 9月20日 。
2.5、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顺驰立交桥旁)82号窗口 报名。
4.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成功后,持报名确认单和有效进津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 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 2008 年7月 22 日 11 时至2008 年 7 月 29 日 11 时。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8 年7 月 29 日 11 时(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
项目建设单位: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天津卷烟厂(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钢成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成林道与雪莲路交口
联系人:于志强 电话: ********
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立勇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1号
联系人:李斌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中心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宪奇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16室
联系人: 崔海虹 电话: ********
传 真: ********
日期: 2008 年 7 月 22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管理站
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汤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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