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包自购物资(第一批)集中 招标公告
2017年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包自购物资(第一批)集中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高新分公司
新疆昌吉高新区2017年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包自购物资(第一批)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CRCC-21-2017-WZ-CJZ001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疆昌吉高新区2017年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包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昌吉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及新疆昌吉高新区管委会市政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自筹,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高新分公司。本项目钢筋混凝土管;聚乙烯管及管件;商品混凝土;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型钢及管件阀门;水暖配件;水泥预制件;成品油;钢筋;石材;土工材料(招标编号:CRCC-21-2017-WZ-CJZ001)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昌吉高新区2017年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包共包含1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22515万元,其中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150781万元,占总投资的67.8%。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 月30 日,工期为 140 天。
2.2招标内容如下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 付款方式
本次招标物资付款方式为“4-3-3”(第一年支付材料款总额40%,第二年支付材料款总额30%,第三年支付材料款总额3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高新分公司物资设备部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高新分公司新疆昌吉高新区2017年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包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字样)。本次招标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存储设备。
5.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费用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电汇至招标人账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具体金额见附表(附件1)。
5.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6日上午10:30时,递交地点: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高新分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10:30时。
7.2开标地点: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高新分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8.发布公告的方式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高新分公司
开户名称: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高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新疆徐工海虹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院内(昌高区7丘2幢)
邮 编:831100
联 系 人: 崔振凯 车威
联系电话:152*****177 185*****340
电子邮件: ********66@qq.com
2017年7 月2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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