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净工作台、电导仪、生物显微镜、红外测油仪等招标公告

超净工作台、电导仪、生物显微镜、红外测油仪等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站采购监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受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其采购监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DLDS2008-C022
2、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别 采购项目 数量 规格及技术参数
A包 1/万分析天平(进口) 8台 详见招标文件
PH计(进口) 8台
电导仪(进口) 8台
离子仪 8台
可见分光光度计 8台
BOD培养箱 8台
水样自动采样器 8台
溶解氧测定仪(进口) 8台
超净工作台 8台
生物显微镜 8台
高压灭菌锅 8台
全球定位系统(GPS) 8台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8台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 8台
水上救生设备 16套
实验室纯水设备 8台
多功能水质采样器 16台
B包 大气采样器 32台
颗粒物采样器 32台
应急检测箱(进口) 8台
个人防护装备(进口) 8套
PID检测仪(进口) 8台
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进口) 8台
红外测油仪 8台
PM10采样器 8台
智能烟尘采样仪 8台
烟气采样仪 8台

3、参加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A包和B包):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且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所投产品必须经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国产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器具许可证;进口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书。
(5)投标单位有健全的国内服务体系,必须建有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6)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令和规章条例。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投标人的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有效原件查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均为副本);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4)单位介绍信(原件);
(5)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相同,否则作废标处理。
6、参加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1个或2个包进行的投标;参加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其参加投标的的包别进行授标并发售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 7 月 21 日至2008年 8 月 2 日期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包,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8 月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电话:***-******** ********
联系人:魏华136*****280 136*****522
电子邮件:weihuazbw@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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