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侣山发射台附属设施改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仙侣山发射台附属设施改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山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委托,拟就兴山县仙侣山发射台附属设施改造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仙侣山发射台附属设施改造维修工程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188306.34万元。
三、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本工程位于兴山县黄粮镇与古夫镇交界处仙侣山山顶。主要内容包含65米铁塔基础部分增加毛石挡土墙;发射塔下浆砌毛石挡土墙、发射塔下平地硬化;挖机挖挡墙基础、回填,挖菜园;化粪池及管道预埋;修建修车地下坑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印有二维码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兴山县仙侣山发射台附属设施改造维修工程谈判专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加谈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谈判小组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两份),且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五、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5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宜昌市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401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
六、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9时3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兴山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中心5楼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8月1日9时30分;
2、谈判地点:兴山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中心5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兴山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0号
联 系 人:李青林
电 话:138*****955
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大连路9号
联 系 人:胡廷勇
电 话:****-*******
2017年7月 25日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_******** |
开标时间:2017-08-01 | 标讯类别: 施工工程 |
招标代理:名称:万祥华电话:手机:传真:null电子信箱:189*****633@189.cn | 招标人:兴山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 |
资金来源: 其他 | 投资金额:19万元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8306.34万元,现更改为人民币18.830634万元整。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兴山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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