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 招标公告

消防器材 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乐山市大佛景区公安消防大队。

2、项目预算:29.8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采购包数:共1包。

4、采购数量:详见附表。

二、采购清单及报价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参数

1

头骨式消防通信设备

15套

强防水,防干扰,带降噪

2

移动式照明灯组

1套

自备发电机供电

3

气动起重气垫

1套

10T单管

4

新型抢险救援服(含头盔、战斗靴)

15套

5件套装,分体阻燃式

5

新型灭火救援服(含头盔、战斗靴)带3C认证

15套

5件套装,符合国家3C强制认证

6

机动消防泵

1台

功率11P

7

移动式水带卷盘

1个

全钢材质,超强滑轮

8

移动式消防炮(普通)

2台

40L/S

9

消防用红外线热像仪(手持)

1台

手持版,红外光谱7.5μm-14μm

10

机动链锯

1台

3.4KW以上

11

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

2套

5件全钢套装

12

救生缓降器

1个

30M,自动往复式,3C认证

13

堵漏工具

4套

(木制\金属\粘贴式\注入式各1套)

14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7套

9升30MPa

15

15米金属拉梯

1把

铝合金材质

16

泡沫输转泵

1台

85L/min 4KW

17

防爆强光照明灯(手持高性能)

2个

LED高亮灯珠

18

转换接口:80公转65母

5个

加厚铝材

19

80公转80卡

5个

加厚铝材

20

漂浮绳

2根

10MM\50米长

2、报价说明:

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将货物报关、运输等全部费用考虑进去。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和合同以外的费用(其中:货物报关、运输等费用以第三方提供的正式票据作为支付依据)。

三、服务要求

灭火救援靴及新式抢险救援靴各15双(265号码1双、260号码8双、255号码4双、250号码2双)

四、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合同期内送货到使用单位交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验收为合格的产品。

(2)投标人应就产品的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的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维修人员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3)采购产品保修期以产品的原有法定保修期为准;质保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更换;

(4)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48小时内的上门服务响应,并提供服务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保证采购人可以随时找到相应的服务人员,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至问题解决,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三)质量要求、供货时间及地点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供货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和安装并投入正常使用。

3.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

(五)履约验收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器材 消防大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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