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永昌大酒店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保山永昌大酒店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对保山永昌大酒店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2、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资金,现资金己落实。凡是能满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项目能力及伴随服务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比选和报价。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1、保山永昌大酒店位于隆阳区行政中心东北片区,东临保山会展中心,南临隆阳区森林公安局,西临远征路,北临学府路。占地约44亩,总建筑面积约54533平方米。现拟对酒店经营权委托管理进行采购。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2、委托管理期限:签订合同后五年。
3、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软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比选申请;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1、请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于 2017年7月26日至 2017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报名,报名成功后同时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
报名及购买文件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
五、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8月3日上午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一号楼9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人民币*******.00元整(壹佰贰拾万元整),中选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酒店委托经营合同》中交纳至采购人指定帐户。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隆阳区人民路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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