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五第七人民医院锅炉竞争性谈判重新采购公告
大同市第五第七人民医院锅炉竞争性谈判重新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大同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和大同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 |||||||||||||||||||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二、采购人: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七人民医院 | |||||||||||||||||||
三、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竞争性谈判 | |||||||||||||||||||
四、采购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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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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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有效期:为 4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会时间:召开答疑会2008年7月24日15:00时 | |||||||||||||||||||
八、答疑会地址: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会议室 | |||||||||||||||||||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08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8 年 07 月25 日 17 时 00 分 | |||||||||||||||||||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512室 | |||||||||||||||||||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08 年 07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 |||||||||||||||||||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8 年 07 月 29 日 14时 30 分 | |||||||||||||||||||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室 | |||||||||||||||||||
十六、谈判会时间:2008 年 07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 |||||||||||||||||||
十七、谈判会地址: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室 | |||||||||||||||||||
十八、采购内容:6吨燃油燃气蒸汽锅炉3台2吨燃气蒸汽锅炉1台 | |||||||||||||||||||
十九、交货地点:大同市内需方指定地点 | |||||||||||||||||||
二十、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交货(其中6吨锅炉必须保证有1台能够投入正常运行) | |||||||||||||||||||
二十一、报价人资质要求:1.投标方必须是根据相关法律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人民币以上(生产企业)。 3.投标企业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 4.投标企业拥有国家颁发的B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5.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相应锅炉安装资质。 6.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7.投标企业从事投标货物制造、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经验在三年以上。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没有行贿受贿、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违法违纪记录。 9.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 |||||||||||||||||||
二十二、货物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二十三、售后服务:详见标书要求 | |||||||||||||||||||
二十四、投标保证金:40000元 | |||||||||||||||||||
补充说明 | |||||||||||||||||||
地址:大同市新建北路281号(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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