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缉私局办公业务用房消防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黄埔海关缉私局办公业务用房消防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立项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现对黄埔海关缉私局办公业务用房消防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埔海关缉私局办公业务用房消防安装工程

二、招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联系人: 卢罡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春香 联系电话: 136*****066

三、建设地点: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黄埔海关缉私分局办公附楼1座8层,高30.8米,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包括室内外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动机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等工程。

五、预计发包价: 约13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1]:

2008 年7月 4 日---- 2008 年 7 月 7 日(星期六、日除外)

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相应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符合《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第二条规定,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2)投标登记时,须能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及临时执业证书的有关情况(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8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注册建造师及建造师临时执业人员录入交易中心企业库的通知》要求,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已办理建造师入库的有关手续),否则将视为投标登记无效。

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7 月4日前 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纪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纪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的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均应到场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向以下帐户缴纳人民币二万元整(¥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进帐或支票形式,不接纳银行转帐),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帐号:****************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黄埔海关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6月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文)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或符合《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10

10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11

建造师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或按照《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文)第二条规定或按照《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备案承诺书。

原件备查

12

12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6、7、8、9、10、11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4

13

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原件

15

14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16

……

注:1、投标申请人或其项目经理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9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诚 信 声 明

声明企业:地址:

声明人:职务:

声明人: 职务: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投标报名材料是真实的,对招标要求是清楚的。如有机会成为正式投标人,我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违反上述规定一旦查实,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声明人(项目经理)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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