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7-176ZLH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49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全景SDI网络双模摄像机、特写SDI网络双模摄像机、指挥摄像机、高清审讯主机、液晶拼接单元、高清解码器、讯问管理服务器、中间件管理服务器、体征监测仪等自定装备,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办公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项目预算:796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代理商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授权书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若制造商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全景SDI网络双模摄像机、特写SDI网络双模摄像机、指挥摄像机、高清审讯主机、液晶拼接单元、高清解码器、讯问管理服务器、中间件管理服务器、体征监测仪,安全网关、入侵检测,视频防泄密安全管控平台,数字音频处理器、数字处理器面板,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业务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下午3:30前。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下午3: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任甜 杜航(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
招标文件下载:暂未提供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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