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公大楼内加装电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公大楼内加装电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7-148060-0019-1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公大楼内加装电梯项目购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人因工作需要,在办公大楼(只有一栋)需加装一台电梯。原有三台电梯位置和加装一台电梯位置是紧密相临。原有三台电梯是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新加装电梯必须与原有三台电梯并联控制使用,符合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案场所的规定。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购人去函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分院(该院是技术监督局下属单位,法律规定电梯有关事项必须报该院审核备案批准),该院复函建议我院加装电梯与在用电梯如要实现并联控制,必须使用相同的通信协议;为了保证新旧电梯实现并联,使用安全、高效、便捷运行,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分院建议我院采购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电梯。惠州市中侨电梯有限公司专营日本三菱电梯,为惠州地区唯一代理供应商,具有专业的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并可以在短期内按质量、进度要求完成电梯安装及加装电梯井道土建施工任务,符合采购人该项目采购需求,因此,采购人选择惠州市中侨电梯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唯一供应商。
上述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 一 款的规定,采购人依法对该项目采用选择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惠州市中侨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南直街5号杏花村楼2楼202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该项目采购预算数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由采购人依法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未要求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由于采购人对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未进行公示,所以该项目无专家论证意见的相关信息。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该项目采购预算数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由采购人依法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未要求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由于采购人对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未进行公示,所以该项目无专家论证意见的相关信息。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0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黎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叶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001 |
(三)采购人: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10号 |
联系人:黎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003 |
(四)财政部门:惠州市财政局 |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文华一路6号 |
联系人:李科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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