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亮化的灯具招标公告
灯光亮化的灯具招标公告
伊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政府片区灯光亮化的灯具项目招标公告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伊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政府片区灯光亮化的灯具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YNSZF-CG-2017-102号
二、招标项目:伊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政府片区亮化工程灯具
三、采购机构名称: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采购单位:伊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五、采购用途:工作需要
六、采购内容:灯具
七、采购预算:946200元
八、投标供应商条件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资质的相关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路灯及路灯安装维修等项目);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投标人应提供由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原厂商授权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必须为路灯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城市与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上,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伊宁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该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本地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宁市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以上1-6项资质审核资料为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必须按上述要求现场提交,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如有缺项、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本次招标要求,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望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核对并提供以上证照资料。
九、投标文件取得方式:参加投标供应商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1、投标文件取得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 月26 日至2017年8 月 1日下午京时18时。2、供应商招标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2万元,交于公共资源账户后方可报名(6505 0165 6057 0000 0127建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营业部)、注明项目名称作为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凭收据退还各未中标供应商。
十、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到支付40%货款,项目验收合格支付50%货款,正常使用满一年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货款。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于2017年8 月15日(星期一 )上午京时10:30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开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不予退还。
十二、开标时间: 2017年8 月 15日(星期二)上午京时10:30。
十三 、开标地点:伊宁市财政局4楼招标开标2室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人: 武志平 电话:189*****22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隗李源 电话: ****-*******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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