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数字专线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100M数字专线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苏州市100M数字专线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苏州市100M数字专线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YJSZ170726ZL1,招标人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1.1.1招标内容: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苏州市100M数字专线租赁服务项目,涉及10条速率为100M的数字专线的租赁服务。
1.1.2预估规模:198万元人民币(含税)。
1.1.3项目地点:苏州市(含县市)。
1.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中标原则:按照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8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2.2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能够开具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4.1投标人若为通信基础运营商或其分公司的,其总公司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4.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括ISP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且须取得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信基础运营商或其分支机构的授权。
2.5 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不少于3个。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包含双方当事人签字(仅适用于合同签订主体为自然人)或者盖章(合同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签订日期等信息及服务内容页】、对方联系人名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现网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7)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27日9: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7月31日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雨花西路210号;联系人:周乐,联系电话:151*****156。
4.3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线路租赁+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委托的经办人须将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00@qq.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本表的盖章版和WORD版都须发送,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
3 | 投标人注册登记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本项目报名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中标,中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9 | 投标人本项目的联系人及电话 | |
注: 1. 本表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
(5)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上述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注:招标文件的接收邮箱为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
4.5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登录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注册类型为一般供应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13时30分,递交到苏州市三香路999号苏州非矿院大厦5楼510室。请投标人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由招标人指定人员引领至会议室,逾期送达会议室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外籍人士须携带护照原件)原件准时参加。
5.3投标文件的语言:中文,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外文版本,须提供对照原外文版本实质内容相同的中文翻译版本,否则提供的内容视为无效。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狮山路163号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210号
邮政编码:210012
项目负责人:来立
电 话:133*****558
电子邮件:laili@chinacctc.com
报名联系人:周 乐
电话:151*****156
电子邮件:********00@qq.com
开户名称: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招标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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