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第三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宁阳县第三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阳县第三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阳县第三小学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16:48 |
报名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报名地点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15:0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宁阳县第三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宁阳县第三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宁阳县第三小学的委托,对宁阳县第三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SDTANY2017-0104-01
SDTANY2017-0104-02
2、项目名称:宁阳县第三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名称:宁阳县第三小学学生平板电脑及电子班牌采购
第二标段名称:宁阳县第三小学教学一体机采购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学生平板电脑及电子班牌采购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教学一体机采购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本项目兼投兼中。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5.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9万元,第二标段46.5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两个标段均需满足)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代理商或生产商家;
5.3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7月27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5售价:每标段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7年8月7日14时30分起至15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15时0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8.4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宁阳县第三小学
地址:山东省宁阳县东街
电话: 139*****753
联系人:刘主任
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韩志惠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绿色山庄1号楼2楼
E-mail: xinyitaian@163.com
电话:****-*******
10、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附件:询价通知书电子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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