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公园盆景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昌吉市人民公园盆景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昌吉市人民公园盆景园景观工程,已由昌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昌市计基字(2008)45号文件下达了投资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及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昌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招标人性质:行政单位
3、工程名称:昌吉市人民公园盆景园景观工程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027.78平方米
5、建筑类别等级:四类工程;
6、结构类型及层数:框架结构与钢结构相结合的建筑,玻璃透光顶,地上一层。
7、建设地点:昌吉市人民公园
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二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程监理招标;第二部分为工程施工招标,包括盆景园景观工程土建施工,采暖、给排水、电照安装。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10、资金来源:昌吉市财政预算内资金;
11、计划投资:600万元。
12、计划工期:2008年8月20日开工、2008年11月10日房建主体完工并停工;2009年4月5日复工、2009年8月25日竣工,总工期225天(日历日);
13、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5、评标办法: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2005]34号文件综合评估法(其中工程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评标。监理采用工程监理评标办法评标。
二、对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并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监理业绩;
3、参加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工资质,并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施工业绩的施工企业;
4、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于任何形式的处罚。
5、报名时请带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投标单位提供)、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施工投标单位提供)、工程监理拟选派的项目总监及监理班子人员情况及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施工拟选派的项目经理的情况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凡是已经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尚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应提供建造师所在地方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疆外企业还应携带进疆施工备案册,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
三、招标人将根据第二条内容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对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购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报名地点:新疆新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40号B座5楼)
联系人:弋雪峰
联系电话:130*****168 传真:0994—*******
招标人:昌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贾占江 联系电话:139*****150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新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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