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锅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三次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锅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三次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锅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三次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锅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公告
一、采购内容:锅炉台数2台(卧式标准三回程鼓风式共晶铸铁燃气热水锅炉)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07月27日北京时间10:00(节假不休)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9日北京时间19点(逾期不予受理)
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报名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制造商对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书、ISO14001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设备(铸铁模块锅炉)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转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3、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7日起(10:00~19:00时)至2017年7月29日(10:00~19:00时)为止。
六、须提供的报名材料:以上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9日上午19: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7年7月29日上午19:0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九天河向阳小区11-1-501
联系人:吴萍 联系电话:13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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