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和招标方式
湖北深圳工业园(襄樊)北经八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襄樊市市政府批准的《襄樊市寺湾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本项目采用建设-转让(即BT)方式建设。受襄樊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现就湖北深圳工业园(襄樊)北经八路道路工程的建设与转让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湖北深圳工业园(襄樊)北经八路位于深深圳工业园(襄樊)区内,南起316国道已建车道边缘(0+010.22),北至与北纬八路交叉口北缘石切点(1+372.16),沿线分别与北纬四路、北纬五路、北纬六路、北纬七路、北纬八路相交,全长1361.94m。本项目按规划25米宽度设计车行道、人行道、道路附属设施、雨污水管道及路面雨水收水设施等,规划标准横断面为:5m(人行道)+15m(车行道)+5m(人行道)=25m。规划中的本项目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级,一幅路型式,除交叉口外,路段直行计算车速度为35km/h。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400万元人民币。
三、招标范围和运作模式
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北深圳工业园(襄樊)北经八路道路工程的建设与转让,共分为1个标段。
中标人应在《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28天内向招标人指定帐户转入33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同时,中标人应在襄樊市成立项目部,中标人在确保工程进度要求的前提下投入本项目建设资金。
四、招标人说明
依据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招标人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决定本项目采用BT模式,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招标人特别说明:
1、招标人将在中标人办理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移交所需的审批、登记手续时提供协助或协调。
2、招标人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征地及房屋拆迁工作,本工程前期拆迁工作分阶段进行,可以保证中标人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3、回购保障:襄樊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土地储备担保。
4、BT工程建设期及回购期:
(1)计划从《工程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动工建设,150日历天内完工;
(2)回购期:项目的回购期定为两年,自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通车之日起,招标人开始分两年支付本项目回购金额。
5、回购金额的确定、支付方式:
(1)本项目回购金额由项目工程造价款、投资回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程造价部分采取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自行拟定工程量清单按综合单价计价方式进行报价;投资回报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3年(含)期的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上浮一定范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2)项目回购金额的支付方式:
项目工程造价款及投资回报在两年回购期间内分2期(竣工验收后每12个月支付一次)向中标人支付。
6、保证金还款金额的确定和还款方式
(1)保证金的返还由本金和利息两部分组成。利息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含)期的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上浮一定范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2)还款方式:由投标人填报的还款日期起(须在提供保证金后一年以后)按“等额本息”的方式在五年时间内分十期(每年的6月和12月)等额支付。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如果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总体指标为准)
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只能由一家投资人与一家施工企业组成,其中投资人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
2、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经验、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具备本项目所需投资资金的筹措能力(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约1400万元,保证金3300万元),并且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均已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审或备案,投标时处于有效状态。
5、投标人应具备类似项目投融资经历和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具有满足本项目正常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公司营运、管理制度。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派出具备满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施工、质检、合同、试验、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职称水平,具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而被湖北省内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通报批评;近三年来在襄樊市的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招投标、施工中未有任何败诉、处罚等。
7、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派出的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以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七、请有意愿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7月23日至7月29日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湖北省襄樊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开发区办公室(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北街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八、现场考察和标前会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支持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投标人有关招标文件和现场的任何问题可书面通知招标代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2008年8月18日9:00~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襄樊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襄樊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四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襄樊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北街1号
邮 编: 441021
联 系 人: 李翔宇
招标代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
邮 编: 430033
联 系 人: 路 磊 葛 飞
招标人:襄樊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