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二次)招标公告
文化局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二次)招标公告
大宁县文化局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二次)项目谈判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宁县文化局委托就大宁县文化局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二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ZJHLFF【2017】-033_2
二、项目名称:大宁县文化局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二次)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周期:3个月。
4、服务地点:大宁县6个乡镇。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在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如经办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彩色复印件(胶装成册,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7日-2017年7月31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2017年8月16日11: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第2开标室,第4评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宁县文化局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36*****99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城2号3层F区-38-003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邮编:041000
E--mail:zjhxmglyxgs@163.com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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