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t/a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催化剂工程汞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10000t/a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催化剂工程汞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t/a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催化剂工程汞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内,建设单位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发布该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简要内容及主要结论,以便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项目环评报批前也能通过反馈信息更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t/a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催化剂工程汞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汞回收240.5t/a。
现有工程概况: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现已建成600t/a氯化汞生产装置1套,10000t/a氯化汞低汞触媒生产装置1套,10000t/a汞回收装置1套,以及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及行政服务设施。
技术改造原因:本项目本次技改只涉及汞回收装置,现有工程氯化汞生产装置和低汞触媒生产装置不作变动。目前汞回收装置运行良好,采用焙烧法处理废汞触媒,设计汞回收率98%。由于蒸馏法设计汞回收率可达99%,且处理后产生的蒸馏渣具有可观的热值,依然可以作为焙烧炉燃料与其他含汞废物掺烧进一步处理回收汞,产生的焙烧炉渣含汞率明显降低,故本次技改将废汞触媒处理工艺由焙烧法改为蒸馏法,实施后可以提高汞回收装置的汞收率,减少焙烧炉渣汞含量。
技改内容:新增2台蒸馏炉处理废低汞触媒,并配套冷凝收汞系统,蒸馏炉渣作为现有汞回收装置焙烧炉燃料,含汞废物和含硒废物仍然利用现有10000t/a汞回收装置处理,新增危险废物原料库两座,用于原料分区分类储存,其他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及行政服务设施不变。占地面积: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
建设投资:1000万元。
项目运行时间:每天运行24h,年工作300d(总计年运行7200h)。
2.工艺流程简述
现有项目汞回收装置以废触媒为原料生产汞,为现有项目其他生产装置提供原料,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汞回收装置在现有项目中的作用不变,以废触媒、含汞废物、含硒废物为原料,原料经预处理后,废触媒送入蒸馏炉中处理,并冷凝回收其中的金属汞,蒸馏后的炉渣和含汞废物、含硒废物送入流态化焙烧炉高温分解汞元素,汞在后续冷凝回收环节进行收集,作为产品进入现有项目其他环节。硒转换为二氧化硒,在收尘系统中收集,作为副产品。
3.主要污染因素
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生产设施和环保工程,新增蒸馏炉处理废触媒系统,现有工程已建成投产,新增部分工程量小,施工期主要存在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为汞回收装置蒸馏炉和焙烧炉烟气;产生废水主要是文丘里除尘水系统排污水、洗涤塔循环水池排污水、硫化钠净化塔排污水;固废包括焙烧炉产生的炉渣,二氧化硒灰渣、文丘里水系统污泥和汞回收装置废活性炭;主要噪声源有各类机泵、风机等;本次技改新增蒸馏炉产生的烟气进入焙烧炉烟气系统处理,项目变更前后污染源数量没有发生改变,项目生产所需辅助工程及生活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增污染源。
二、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废气产污环节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现场的扬尘,通过建筑材料堆场定点定位,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水喷淋防尘或用篷布遮盖料堆等措施防治。
运营期汞回收装置蒸馏炉尾气经冷凝收汞后主要成分为CO2、H2O以及少量Hg,由焙烧炉尾气处理系统列管冷却器前端进入焙烧炉烟气系统;焙烧炉烟气主要来自废汞触媒回收车间的沸腾焙烧炉,尾气中主要成分为CO2,H2O、Hg、烟尘(含二氧化硒粉尘)、SO2和NOx等污染物,含汞、含硒废气经过二级旋风除尘、电除尘等除尘系统收集废气中的二氧化硒粉尘,汞蒸气再经冷凝系统冷凝、漩涡收汞器、列管冷却器、洗涤塔冷凝收汞系统回收金属汞。然后进净化塔,采用硫化钠净化吸收脱除尾气中的汞,再通过活性炭吸附净化塔二级处理,进一步深脱汞。处理后的尾气经32m高烟囱排放。
经处理后废气中的烟尘、SO2、汞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NOx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2)废水产污环节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文丘里除尘水系统排污水、洗涤塔循环水池排污水、硫化钠净化塔排污水。该部分废水产生量为2000m3/a,送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原料浸泡干燥工序,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有各类机泵、风机、干燥机等,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配备消声减震措施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焙烧炉产生的二氧化硒灰渣送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炉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物浸出毒性鉴别,经鉴别如果是危险废物送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如果是一般固废,按一般固废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和炉渣由现有危险废物临时堆场进行暂存,文丘里水系统污泥和汞回收装置废活性炭送汞回收装置焙烧炉燃烧处置。
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由于自身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在正常生产、排污情况下,各污染物浓度预测值均满足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现有质量级别。
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得到有效处理,废水按照水质不同分质处理和利用,项目循环水利用率为91.8%。厂址区域内没有地表水分布,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影响很小。对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主要来自厂区内跑、冒、滴、漏的污水经土层渗透,污染地下水以及原辅材料、产品、固废等临时贮存场地污染物下渗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厂区内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不会对当地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本项目本次技改涉及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有焙烧炉渣、收尘器收下的二氧化硒渣、污泥、废活性炭等,产生量2008.6t/a,其中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汞回收装置焙烧炉处置,二氧化硒渣含汞和硒,送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进一步回收利用硒,焙烧炉渣经浸出毒性鉴别后合理处置,可有效防止危险固废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做到危险固废处置“无害化”,对环境影响小。厂内危废的临时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危险废物处置规定要求,在厂区内设专门的危废进行临时贮存场所。
本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排放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本次技术改造实施后,在按照工业设计方案建设运行,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相对现有项目不会造成区域环境恶化,不会增加项目污染源和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由建设单位主导实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环评已于2017年7月11日在兵团第七师门户网(http://www.nqs.gov.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网上公示在兵团第七师门户网(http://www.nqs.gov.cn/)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兵团农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厂址周围3km范围内没有常住人 口,厂址区域只有本厂职工临时居住,由此确定本次调查主要目标为厂址周边五五新镇、129团、130团以及奎屯市各行各业的居民。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5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拟在兵团七师政府网进行两次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环评两次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了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工程——10000t/a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催化剂项目?
(2)您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感到满意?
(3)您认为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在哪一方面?
(4)您认为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对您的生活环境影响程度如何?
(5)您对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程度;
(6)您从何处知道或了解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聚氯乙烯催化剂工程汞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7)您认为项目汞回收装置技术改造后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8)您认为本项目本次技术改造应注重哪些环保措施;
(9)您认为本项目本次技术改造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
(10)您认为本项目本次技术改造是否有利于减轻企业排污对环境的影响?
(11)您对本项目本次技术改造的态度;
(12)本项目本次变更对您有哪些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影响)?
(13)其它意见及建议。
在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的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兵团农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杨欢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qq.com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36号
邮政编码:830006
联 系 人:罗述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qq.com">********1@qq.com
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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