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朗陵街道办事处平安技防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确山县朗陵街道办事处平安技防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确山县朗陵街道办事处平安技防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确政采招【2017】22号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确山县朗陵街道办事处委托,对采购确山县朗陵街道办事处平安技防改造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人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17】22号
2. 货物名称、主要技术标准等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项目预 算金额 |
监控系统工程及安装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确山县朗陵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 | 114万元人民币 |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备本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
3.3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查询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3.4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7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提供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提供证明材料)。
3.8 其他特定条件:
3.8.1 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
3.8.2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3、投标人须提供网络摄像机、智能球形摄像机生产厂家颁发的安防工程师认证证书1份 ;
3.8.4 投标人如为驻马店市以外注册的公司须在驻马店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且网点经营范围需含监控设备销售与安装,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双方签定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以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至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准以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银行回单上注明投标项目(标包)名称,不再到财务室换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天上午12时00分。
收款单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5.1 发售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1:30 时 ,下午15:00时至18:00时。
5.2 发售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室。
5.3需提供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三合一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联系方式(如为法人提供法人证书)。
以上证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5.4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 。
5.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6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16日15时30分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按照《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或不按规定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白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确山县产业集聚区
代理机构: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确山县中原大道北段西侧
10.监督部门:
确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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