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公安局采购测谎仪等项目
慈溪市公安局采购测谎仪等项目
采 购 公 告
编号:代08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慈溪市公安局委托,就慈溪市公安局采购测谎仪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ITC-********G谈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公安局采购测谎仪等项目
三、采购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招标内容:
标项
产品名称
数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1
模糊影像处理系统
1台
4580.00
2
测谎仪
1台
1280.00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日期: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7月3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慈溪市公安局
标书售价:每标项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投标方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
联系人:岑仲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31日下午14:30止。
八、投标地点: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前应路1588号二楼)
九、开标时间:2008年7月31日下午14:30整。
十、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前应路1588号二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标项1:人民币4580.00元,
标项2:人民币1280.00元。
十二、项目联系人:招标一处 姜春辉、韩洋、林燕、陈洁、周世雄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款项汇入:
银行帐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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