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国家森林公园-拱拢坪景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毕节国家森林公园-拱拢坪景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毕节国家森林公园-拱拢坪景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毕节时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七星关区杨家湾镇
项目概况:毕节国家森林公园-拱拢坪景区建设项目,旅游景点打造主要分为4个区块,即天坑游憩区、雷音谷休闲区、林海度假区、入口形象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儿童乐园、文化体验区、民族风情园、森林特色营地、大众体验中心、医药养身园、森林科普馆、茶农业公园、生态停车场及其他环保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79157万元,项目规划用地
*******m2,总建筑面积64568 m2。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1、施工期
污染因素:
(1)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施工点施工废水等;
(2)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将产生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等污染物;
(3)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和设备产生噪声;
(4)施工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等。
防治措施:
①尽量减少雨季施工,避免冒雨施工。
②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落实防渗措施,定期清掏做农肥。
③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清洗废水工地排水应设沉砂池进行处理,并尽量回用。
④及时清除洒落在场地进出口及附近路段的尘土,减少扬尘产生。
⑤运输、施工必须使用达到国家有关排污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
⑥严禁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环境保护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⑦施工场地垃圾、弃土及生活垃圾根据有关部门规定,选择、确定好建筑垃圾、弃土的处置场所。
2、营运期
污染因素:
(1)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2)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废气;
(3)水泵房水泵等设备噪声;
(4)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
(1)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绿化等;
(2)集中进行机动车停放,减少汽车在停车位运行时间,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地上停车位尾气自然扩散;各灶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
(3)泵房设备噪声安装消声器,加隔声罩,景区道路两侧种植道路绿化带交通噪声经绿化带隔声后对附近村庄影响很小;
(4)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城镇发展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工程的选址可行;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经济损益分析具有正面效应,群众的赞成和支持率超过半数。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我单位承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后,在熟悉工程资料、现场勘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监测等工作基础上开展环评工作。在建设单位配合下,“毕节国家森林公园-拱拢坪景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16)28号文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
(1)选址是否合理
(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和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他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六、起止时间
为了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毕节时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七星关区杨家湾镇
联系人:邓成虎
联系方式:
157*****808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10号国际贸易中心办公楼13楼
联系人:沈靓
联系方式:
****-********邮 编:222000
公示单位:毕节时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