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朝阳区)(街路立面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朝阳区)(街路立面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朝阳区)(街路立面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TZB*******

1.招标条件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朝阳区)长发改审批字【2017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标 段

标段名称

改造内容

最高限价

十八标段

卫星路【人民大街---电台街】及其延伸区域

①楼体外墙部分粉刷,底商外墙粉刷,外墙保温修复;②屋面防水改造(含雨水管更换);③楼梯间改造(包含楼梯踏步修复,栏杆扶手,楼梯间大白粉刷等),更换楼宇门;④散水、台阶修复;⑤楼内外架空线捆扎;⑥室外围墙、围栏及台阶、踏步⑦增设信报箱及栋号标牌、单元号标牌⑧声控灯修缮⑨牌匾改造(仅十九标段包含牌匾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27.4222万元

十九标段

商圈立面改造

3372.6588万元

注:十八标段卫星路改造项目不含牌匾改造,仅十九标段包含牌匾改造;实际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2017年8月26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十八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十九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十八标段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十九标段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验;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对全部两个项目进行投标可兼投不可兼中,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

3.5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提供入吉备案信息网上截图,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外埠投标人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投标单位近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含法人及项目经理)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确认单、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十八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十九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详见吉建招【2016】13号文),投标文件电子版专用光盘2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9:0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同时发布。

7.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梓耕

电话:****-********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185*****8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朝阳 旧城改造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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