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春风小区三期21#、22#住宅楼工程(二次公告)

邯郸市春风小区三期21#、22#住宅楼工程(二次公告)

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邯郸市春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春风小区三期21#、22#住宅楼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邯郸市雪驰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角,建筑面积45900平方米,项目投资5000万元,建筑规模为2栋,地下1层、地上27层,框架结构。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完成筹措。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施工图纸内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2.4预计工期73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1个标段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持施工企业IC卡、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室报名并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
6、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投标人(不计利息)。
7、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08年 8月 12 日9时0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章):邯郸市春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雪驰路县交警队北侧邮编:056003
联系人:杨工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章):邯郸市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人民路208号国贸中心A座2303号 邮编:056002
联系人:范晋铭  电话:*******

日 期:200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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