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公安局购买智能交通系统维护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彭州市公安局购买智能交通系统维护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川财采〔2015〕3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彭州市公安局购买智能交通系统维护采购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彭州市公安局购买智能交通系统维护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475.194万元,服务期1年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 人:彭州市公安局局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转628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2017年07月27日
附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评分标准、专家意见、专家签到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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