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水管道等工程招标公告
雨污水管道等工程招标公告
1、 莆田市荔园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拟建的莆田市荔园路三期配套设施工程已由 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工程规模: 2.4KM
招标范围:公交站车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雨污水管道工程
投资概算: 650 万元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西天尾镇 建设工期: 6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联合体投标按规定)。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 市政 专业 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人民币5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有异议,可以不署名方式书面送达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专用信箱,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6 月 23 日下午17时前,逾期送达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 2005 年 6 月 28 日下午17时前公布答疑内容并在开标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 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5 年6 月 14 日至 2005 年 6 月 20 日,每天上午9 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但由此产生的失误、风险自负。
招标人莆田市荔园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公正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清勇 联系人: 李亚芬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2005 年 6 月 9 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莆田市公正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