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心启航工作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心启航工作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心启航工作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三招采2017-GK055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心启航工作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项 | 1 | 35.8万元 | 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58000元; |
三、预算金额:35.8万元
四、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五、合格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任项目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四)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电汇、网银转帐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同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5、投标人应登录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获取本项目虚拟帐户,并按“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收款户名、收款银行、收款帐号(即虚拟账户)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三门县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缴纳操作说明》。
6、不匹配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保证金有缺陷,保证金缴纳无效。下列投标保证金为不匹配缴纳:
(1)不是从交易系统登记的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账户。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
(3)采用了其他投标人的虚拟帐户缴纳保证金。
(4)如企业基本帐户有变更,企业在【提交订单】前,应在交易系统中先变更帐户信息(并审核通过),否则系统会判定保证金无法匹配。
八、办理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
所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并通过审核及公示合格后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为注册供应商后,点击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mztb.com/)中的网上注册,注册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的账号才能使用,操作说明详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九、相关事宜:
1、凡是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成功的,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投标;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网上申请注册,按要求完成预审工作。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支付,售后不退。
十、项目咨询:
采购方联系人:李阳联系电话:671889
代理方联系人:陈选军联系电话:137*****918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
标签: 装修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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