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 预算价 | 单价金额:290元/吨 | |
联系人 | 吴琴 | 联系方式 | ||
论证地址 | 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武汉市国源众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悟分公司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对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泥进行日处理70吨及以上含水率80%及以下的污泥处置。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1、本项目于2017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发布第一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两次公开招标公告均只有一家合格,合格单位为武汉市国源众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悟分公司。因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2、该项目因实施时间紧迫,专业性较强,武汉市国源众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悟分公司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服务本项目的合法资格;承担过类似项目,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是目前唯一能满足时间、质量要求的供应商。 3、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武汉市国源众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悟分公司采购该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9:30时,在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组织了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会,会上专家组对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2、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分别于2017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发布第一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两次采购均只有武汉市国源众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悟分公司报名合格,均因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3、该项目因实施时间紧迫,专业性较强,武汉市国源众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悟分公司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服务本项目的合法资格;承担过类似项目,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是目前唯一能满足时间、质量要求的供应商。 4、鉴于以上原因,专家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第三条第(一)款、《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武汉市国源众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悟分公司采购该项目,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预算价。 5、专家组名单: 肖玫武汉大学 高工 周爱军 武汉农业检测中心 研究员 王海生 武汉工程大学 教授 | |||
拟成交价格 | 不得高于预算价,单价金额:290元/吨。成交价格在正式采购中确认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日期:2017-07-27
采购人: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琴联系方式:189*****11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缨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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