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佳春里小学采暖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JGP-2017-G-06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佳春里小学采暖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JGP-2017-G-06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佳春里小学采暖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JGP-2017-G-06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机关)委托,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红桥区佳春里小学采暖改造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佳春里小学采暖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HJGP-2017-G-06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红桥区佳春里小学采暖改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 28.8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外地进津施工企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5、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建筑工程专业,提供任命书;(2)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民管员、机械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试验员各1名。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信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书面承诺书);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7-27到 2017-08-03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三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发售、现场领取,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格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一份且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8-07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8-07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三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尚春婵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育苗路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凯:********03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三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机关)、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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