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食材招标公告
机关食堂食材招标公告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 区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定点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定点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GS-GXYLG********-N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服务期
分标号
简要技术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备注
区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定点服务
1年
A分标
食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
鲜活类。包括:鲜肉、海鲜、冻货、蔬菜、水果、蛋类、米粉等及采购人临时增加的其他鲜活食材。
每一个分标的中标定点供应商为1家,投标人可选投其中的1个分标,也可同时投且中2个分标。
B分标
食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
干货成品类。食用油、面粉、大米、调味品、饮料等及采购人临时增加的其他干货成品类食材。
说明:
投标报价及结算价格。投标供应商以综合折扣率进行投标报价,每月供应食材结算价格=当月市场实时平均价格×投标人投标综合折扣率。当月市场实时平均价格的确定方法:当月市场实时平均价格以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价格信息网公布的各类食材品种的市场日价格均价为依据,第一包各类品种每个月的1号、8号、15号、22号共4天的实时价格的平均价;第二包各类品种每个月的15号、30日共2天的市场实时价格的平均价。如果第一包各类品种所购的食材品种不在公布范围,即参考南宁市大型或有代表性的蔬菜批发市场的价格,由采购人以市场调价方式确定;第二包各类品种如果不在公布范围,即为经采购人确认的大型商场明码供应价。供货价格超出合理范畴,即以采购人市场调价为基础,核定供货价格。每月按照上述实时价格的计价日终后第2天向甲方报价,食材价格已包含食材、包装、装卸、运输、加工、保质期内服务、发票等全部税费,甲方无需向乙方再支付任何费用。2017年A分标采购额约为85万元,B分标采购额约为15万元,请报价时参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采购,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8 月 3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购买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刘姿霖;****-*******;传真:****-*******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银行账号:********9180
开户行行号:********0017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不分分标),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7年 8 月 16 日下午6时00分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9180,开户行行号:********0017】。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8 月 17 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意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8 月 17 日上午9时30分正在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开标。
九、业务咨询:
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陈锋,联系电话:****-*******;蓝俊,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邮编:530000
2、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柠、蒋柳宁;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九楼A座/邮编:53001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 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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