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登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登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登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登采购公开[2008]33号
一、 工程概况:
登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二、 招标标段及工作内容:
1标段:登封市辖区农村土地外业调查(含基本农田调查),调查面积约1213.67平方公里;统一时间点变更。
2标段:登封市城镇土地调查,调查面积约35平方公里。
3标段:登封市农村土地调查(含基本农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4标段:登封市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5标段:登封市城镇土地外业调查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监理。
三、 工期要求:
一标段:100日历天;二标段:180日历天;三标段:40日历天;四标段:50日历天;五标段:约240日历天。
1-4标段按照二次调查成果数据汇总统一时点为2009年10月31日,2008年完成的无偿进行变更,形成统一时点成果。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经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的从事二次土地调查外业技术服务的资格;3、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经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的从事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服务的资格;5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经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的从事二次土地调查监理技术服务的资格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土地调查管理的规定,经过河南省土地调查办业务培训且取得《第二次土地调查资格证书》;
(4)具有测绘甲级资质的单位在河南境内已中标5个标段或具有测绘乙级资质的单位已经中标3个标段,且三分之二的调查成果未通过预检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具有承担该业务所需的仪器和设备,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按标段具有土地调查,建立土地调查信息系统的能力。
五、 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相关业绩合同及荣誉证书等报名(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出具原件)。
购买标书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5日至7月31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五楼东5017室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瑞波 杨永茂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 瑞
登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