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吉林大路、雾开河大街、珲乌公路、净莲大街、劝农大街、林溪大街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东吉林大路、雾开河大街、珲乌公路、净莲大街、劝农大街、林溪大街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1707-0728AY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1707-0728A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吉林大路、雾开河大街、珲乌公路、净莲大街、劝农大街、林溪大街绿化养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
2.2工程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2.3养护期:5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 | 建设规模 |
1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吉林大路、雾开河大街、珲乌公路、净莲大街、劝农大街、林溪大街绿化养护工程施工 | 2017年至2018年度计划投资:6540.0171万元;其他年度养护费用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1、珲乌公路: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16.8万平方米 2、劝农大街:九台界—双阳界,具体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98万平方米 3、东吉林大路:二道界—九台界,具体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43.5万平方米 4、林溪大街:莲花山大路—东吉林大路,具体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 5、净莲大街:珲乌公路—同心村面铺,具体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 6、雾开河大街:赵家—珲乌公路,具体范围详见图纸;绿化地面积约18.4万平方米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前进大街前进大厦12楼洽谈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莲花山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人:李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满朝玲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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