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饮食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食堂饮食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经济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经济学院食堂饮食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北经济学院食堂饮食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HQD ZC2017-1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敏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经济学院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杨桥湖大道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敏,***-********

代理机构地址: 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汉阳办事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项目名称

总数量(吨)

第五包

豆制品类

98.97

第七包

鲜菇菌类

8.8

以上采购数量为采购人大概采购数量,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实际用量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必须具备本项目对应所投包段的经营(资质)范围。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4、供应商如果是销售企业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此项可为生产企业加盖公章复印件)5、供应商近三年在当地职能部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记录及本项目承担一切相关事宜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加盖公章)6、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并出具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7、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9、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相关承诺。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09:00至2017年08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汉阳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汉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汉阳办事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全部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食物资 食堂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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