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单位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教育单位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GDYZ08JY037HG068】
各投标人:
本公司就 2008年7月4日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单位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委托编号:BYZ*******-B2)的用户需求作如下修改。
一、 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二、 修改后内容:
1、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商务要求付款条件“2.2付款方式”现更改为:“进口付款条件:货达到广州口岸后,供货商凭合同规定的到货通知单、货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据收取80%货款;余下20%货款在全部货物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同后,同时凭验收报告和最终用户收到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质量保证金。国内付款条件:在卖方所在地验收合格后,买方付全款给卖方,卖方开据全额发票给买方;同时付给买方5%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退回给卖方。”
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商务要求增加报价方式:
? 如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注明汇率。未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的,则以对支付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 由用户指定进口代理商
? 如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为广州口岸的到岸价(CIP用户指定或者CIF广州)。必须在报价中注明均为免税价,未注明则视为含税价。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8月8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8年8月8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三、 更正日期: 2008年7月24日
四、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 讯 地 址: 广州市沙河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联 系 人:林小姐、赵先生 电 话: ***-******** 800-630-0080 传 真: ***-********
五、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司确认,以此确认已收到本澄清文件。(FAX:020-8728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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