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源厂烟气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热源厂烟气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建施*******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

烟气脱硝工程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延建施*******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烟气脱硝工程招标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吉市发改字【2017】17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烟气脱硝工程

2.2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机电设备土建设计、建设7-10#炉脱硝公用系统、1-10#炉电气配套系统,10#炉SNCR配套系统等。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3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出具无在建证明;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投标人可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每天的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开户许可证上述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延边分公司((延吉市光华路5号农村信用社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于2017年8月23日9:00分在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十队

联 系 人:马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联 系 人: 杨广

电 话: 131*****887

监管单位: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 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脱硝 烟气 热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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