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信息类别 |
发布时间 | 2008-7-25 | 交易方式 |
工程名称 | 海宁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盖章) | 海宁市城市防洪工程第51标段洛塘河护岸二期工程(平阳堰港至海宁大道)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总投资 | 286万 | 投资性质 | 招标部分估算价 |
总面积 | 1143.3米护岸 | 工程类别 | 水利工程 | 结构 |
最大跨度 | 幢数 | 层数 |
工期(日历天) | 40天 | 工程地点 | 海宁 |
质量要求 | 优良 | 联系人 | 罗帷、俞耿锋、贝炜钢 | 联系电话 | 0573-********、********,传真:0573-******** |
联系地址 | 海宁市海昌路288号水利局大楼四楼 |
企业资质要求 | 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河湖整治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
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 | 水利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或省水利厅颁发的叁级聘用项目经理 |
其他条件 | 投标报名人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并提供以下材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A、B、C类证书;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拟投入主要设备;拟投入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要求合同价不低于250万)施工业绩(2005.7~2008.6)、近三年财务状况(2005.7~2008.6)的所有有效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形式为: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质评报告;外省水利企业必须在开标前取得进浙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备案证。以上资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
报名地址 |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建设大楼南侧附楼) |
报名起止时间 | 报名截至时间:2008年7月29日下午16时 |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 |
备注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