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2017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2017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泉驿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泉驿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IT-ZG(Z)-********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贺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地址:成都龙泉镇东街9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贺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针对以下产品分别确定相应配送供应商,建立服务备选库,提供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包号 | 产品名称 | 入库供应商家数 | 备注 |
01包 | 米、面、油、鸡蛋 | 6家 | |
02包 | 猪肉 | 6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其他要求:7.1、针对第一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7.2、针对第二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配送产品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7.3、以上包件投标人非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配送产品的授权;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5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5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附件点击下载:(定稿)龙泉驿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cys.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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