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港城大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绿化工程)

莆田市港城大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绿化工程)

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拟建的莆田市港城大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 福建省秀屿区
1.2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40亩,约250万元。
1.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4质量标准: 合格
1.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量清单说明(标后业主有可能要求甩项的除外)
1.6施工总工期: 30 日历天
1.7 资金来源: 自筹
2、投标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并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建造师(含临时)若未取得其资格证书的,以省建设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为准,并须在福建省建设信息网上已公布其名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等)每套售价人民币 壹佰元,售后不退。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捌仟 元整(¥ 38000 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6、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 7月 28日至2008年8月 1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8、投标人直接从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小额工程的招标信息,需要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的,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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