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电力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电力总公司分别按75%、20%、5%的比例合资组建,负责贵州黔东火电厂的筹建和生产运营。
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镇远县东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毗临,南面与三穗县、剑河县为邻,西面与施秉县相连,北面与石阡县、岑巩县接壤。
厂址西侧靠近320国道和正在建设中的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厂址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厂址北面约0.4km处为青溪220kV变电站,东面和南面为山地。湘黔铁路从厂址西面约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公司已征用满足4×600MW机组布置和施工安装要求的国有土地并进行了场地平整。本厂建设地点条件优越:煤源可靠、可通过湘黔铁路整列运输进厂、铁路接轨方便;灰场距离厂址仅0.5km,为采用干除灰管道输送奠定了条件;补充水源可靠;向湖南怀化500kV变电站,送电线路短;进厂公路短捷;建设场地开阔、土石方工程量少;地震烈度小于6度、地基条件好;位于黔东山区,环保条件好。
现黔东火电厂一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1、 本次招标范围为黔东火电厂一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分为以下4个包:
B1包:主厂房区域建筑工程(道路A1724.70—B1982.00—A2055.00—B2196.50之间的全部土建工程,不含脱硫岛和A列外的循环进排水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主厂房本体;炉前通廊;锅炉、渣仓基础;
(2) 烟囱;
(3) 送风机支架及基础;引风机支架及基础;烟道支架及基础;
(4) 主厂房A列外建、构筑物(不含A列外的循环进、排水管);
(5) 集控楼、柴油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机组排水槽(含防腐)等;
(6) 电除尘器和除尘配电楼、除灰渣系统、干除灰系统等;
(7) 钢制原煤斗;下挂双出料口锥斗,锥斗部分采用复合钢板(2mm厚1Cr18Ni9Ti不锈钢面层);
(8) 暖通、空调系统安装及调试;
(9) 上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钢构件油漆;设备基础、沟道、地下设施、地基处理、地坪硬化;上下水道、照明、采光、除尘、工作平台及栏杆等;
(10) 必须设置现场试验室兼作业主中心试验室,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资格认证(具有一级水平),能完成砼、钢材等主要材料常规检测试验,并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承担本工程范围内其它施工单位同类试验的检测。
B2包:主厂房区域#1机组及辅助设施建筑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500KV升压站、网络继电器室建筑、安装工程。
(2) 主厂房区域#1机组及公用系统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 #1机组机、炉、电、热控、化学系统、设备,#1炉烟风煤管道、除尘装置安装;
2) #1机组A列外场地设备安装;
3) 集控楼#1机组电气、热控系统安装;
4) 主厂房行车(2台)安装;
5) #1炉除渣、除灰系统和除渣、除灰公用系统安装;
6) 精处理公用系统,化学加药、汽水取样公用系统,空压机房系统安装。
(3) 下列辅助车间、设施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 干除灰系统及灰库;
2) 水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循环水处理、凝结水精处理及废水池等);
3) 供水系统(补充水泵房及管线、全厂管线);
4) 附属生产工程(制氢站、启动锅炉房、净水站、化学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高效浓缩机等系统);
5) 全厂综合管架和管架上的管道、桥架;
6) 以道路A1724.70—B1982.00—A1600.40为分界线,靠北侧(主厂房侧)的厂区沟道、隧道(不含主厂房区域)、除主干道外的其它道路;
7) 全厂(不含主厂房区域)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雨水三部分管网;
8) 全厂水力消防系统(不含自动喷淋系统、#2炉本体范围内的消火栓系统);
9) 全厂行政调度、生产调度通信部分;全厂闭路工业电视系统(含脱硫岛),厂级监控信息系统(MIS、SIS),通讯、远动、关口计量等与系统联系的公用系统;
10) 化水除盐水箱(2×2200 m3)、#1机凝结水补给水箱(1×300m3)制作安装;
11) 其它未列出的公用系统。
以上系统均包括厂用电、空气调节、采暖通风、水、卫、照明等公用部分。
B3包:主厂房区域#2机组及辅助设施建筑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主厂房区域#2机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 #2机组机、炉、电、热控、化学系统、设备,#2炉烟风煤管道、除尘装置安装;
2) 集控楼#2机组电气、热控系统安装;
3) #2机组A列柱外设备安装;
4) #2炉除灰、除渣系统;
5) #2炉本体范围内的消火栓系统。
(2) 下列辅助车间、设施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 燃料供应系统(翻车机、卸煤机层和运转仓、碎煤机、运煤栈桥、斗轮堆取料机、干煤棚、输煤综合楼、推煤机室、煤取样间、燃油泵房及油罐区、卸油栈台等);
2) 附属生产工程(含油污水处理、含煤废水处理);
3) 循环水泵房及进排水管、沟;
4) 消防站和泡沫消防间建筑工程;
5) 以道路A1724.70—B1982.00—A1600.40为分界线,靠南侧(输煤系统)的厂区沟道、隧道(不含主厂房区域)、除主干道外的其它道路;
6) 轻油罐(2×1500m3)、#2机凝结水补给水箱(1×300m3)、绝缘油罐(2×60m3)制作安装。
以上系统均包括厂用电、空气调节、采暖通风、水、卫、照明等公用部分。
B4包:凉水塔建筑安装工程。
2、 投标人可以投以上全部四个包,也可以只投其中一个包,或投任意组合包。
3、 招标人保留在招标阶段、签订合同阶段和合同执行阶段对工程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 各包接口划分界限说明如下
4.1 建筑工程接口划分界限
(1) 土建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降水、土方挖填、桩基后处理、建筑、结构施工、采暖、内装修、通风、水、卫、照明等。如地下水质对砼的有腐蚀性,基础、深坑及隧道等作防腐处理;所有建构筑物地下基础、地下结构(与地下水直接接触)防腐措施。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基础等防腐费用。
(2) 电缆沟道和工业管沟:各标段负责自己施工范围内的电缆沟道、竖井、工业管沟的施工,接口为本标段外1米处,由后施工的单位来接口。
(3) 各标段与脱硫岛的分界,依照与脱硫岛设计分界。
(4) 冷却塔与循环水进排水管沟的分界为冷却塔外1米。
(5) 除厂区主干道外, B2、B3包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其他道路。
(6) 各包负责各自的场地土方外运、场地平整、场地地坪硬化等工程。
(7) 全厂地下污水、雨水排水系统母管及跌水井由B2包负责施工。各包负责各自其范围内的建筑排水、地面排水、污水排水(引接至附近跌水井)。
(8) 处理后废水、污水至灰场洒水管道由B2包负责施工,厂区雨水接入排洪沟管道由B2包负责施工。
(9) 生活给水母管由B2包负责,各包负责各自范围内建筑生活干管的引接。
(10) 输煤系统土建工程与主厂房建筑工程分界点为主厂房D列柱。
(11) 各包负责各自范围内平面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的保护。
(12) 凡各包间的接口分界线,按谁后续施工谁接口的原则处理。
(13) 建筑工程现场实验室由B1包负责建立和管理。
4.2 安装工程各标段接口划分界限
(1) 综合管架进(出)本标段的各类管线、桥架以本标段建筑物外1米处综合管架相应层面接口点为界。
(2) 电缆桥(支)架:各标段负责自己施工范围内的电缆桥(支)架的施工,电缆桥(支)架接口为本标段墙外1米处,由后施工的单位来接口。
(3) 电缆防火:各标段负责自己施工范围内的电缆桥架、电缆沟道、竖井的防火阻燃施工。各类屏、盘、柜的孔洞封堵谁安装谁负责。
(4) 集控楼#1机、#2机组公共部分电气、热工系统安装由B2包负责;#1、#2机组之间的电气、热控联络电缆由B3包负责敷设,各自分别接线。
(5) 主厂房内电气设备分界原则上跟随机务分工;高低压电机及电缆等工艺设备分界原则上跟随机务分工。动力电缆和二次电缆由机务设备所属标段敷设并负责接线。
(6) 各设备控制系统分界原则上跟随机务分工,电缆由机务设备所属标段敷设并负责接线。
(7) 备用共箱封母分界点为#2机组A排柱外T接处伸缩节,由B3包负责接口。
(8) #1机与#2机辅汽联箱的联通系统(包括管道和法兰等),由B3包负责安装。
(9) 全厂主接地网和防雷接地由B1包负责。设备接地由设备安装单位负责,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由建筑物施工单位负责。
(10) 启/备变安装属B2包。#2主变压器高压出线(架空线)至500kv升压站第一个门型架的跳线及连接属B3包。
(11) #1、#2机组锅炉侧连络管道以烟囱中心线为分界线,汽机侧连络管道以伸缩缝为分界线。分界线上的联络门由B2包负责。
(12) 除灰、除渣系统分界:B3包负责#2炉除灰、除渣系统,如与#1炉除灰、除渣系统有公用母管的其管道接至公用母管(与公用母管的接口由B3包负责)。
(13) 精处理公用系统(即精处理再生及辅助系统)由B2包负责,其与#2标段的分界点为出再生间围墙外1米。
(14) 电梯安装由电梯供应商负责,#1、#2标段负责各自电梯基础、井道(含围护)安装并配合电梯供应商的安装工作。
(15) 主厂房行车(2台)安装由B2包负责。
(16) 通讯、远动、关口计量等与系统联系的公用系统由B2包负责。
(17) 属于DCS系统的硬件设备(含各辅助系统及辅助车间的远程柜,电缆接线与其他标段的分界点在远程柜端子上)安装由各标段负责。
(18) 厂级监控信息系统(MIS、SIS)、全厂闭路工业电视系统(含脱硫岛)范围内的设备安装由#1B包负责,辅助网络系统的硬件设备安装由B2包负责。
(19) 交接试验、分部试运、单体调试属于安装单位的承包范围。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由业主另行委托调试单位负责。
(20) #1机组运行时与#2机组的临时隔离由B2包负责。
(21) 各标段与脱硫岛的分界,依照与脱硫岛设计分界。
(22) #2标段循环水管与#1标段分界为#1机组A排外1米处,B2包负责接口。
(23) #1、#2机组凝汽器现场组合由#1、#2标段各自负责。
(24) 化学加药系统管道B2包与B3包接口分界线为加药间外一米;汽水取样系统管道B2包与B3包接口分界线为取样间外一米。
(25) 水力消防系统与自动喷淋系统分界为雨淋阀,雨淋阀由自动喷淋系统所在的标段负责施工。
(26) 燃料供应系统安装工程与主厂房安装工程分界点为钢制原煤斗
(27) 一般性设备消缺由设备安装单位负责,重大设备缺陷由招标人负责与设备制造商协调处理,投标人配合。
(28) 凡#1标段与#2标段间的接口分界线,按谁使用谁引接、谁后续施工谁负责接口的原则处理。
(29) 所有设备、管道等的布置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
4.3 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分界:
(1) 设备二次灌浆由设备安装标段负责。
(2) 设备基础螺栓予埋及固定支架制作由建筑工程所在标段负责。
(3) 照明、暖通电源由所在标段到配电屏引接。
(4) 电缆埋管由设备安装单位负责。
上述分界原则为招标原则,对于未尽事宜,根据施工时的具体情况,将由招标人进行协调处理,并进行必要的工作划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无条件执行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关于施工接口的工作划分,确保本标段的建设工期”。
5、 下列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不属于本次投标范围,但承包商需积极配合:
(1) 集控楼主控室的内装修。
(2) 全厂特种消防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消防、泡沫消防等)、火灾报警系统。
(3) 厂区围墙、门卫、主干道路、挡墙、护坡、绿化等(建筑物、设备围墙、围栏由各标段各自负责)。
(4) 生产行政办公综合楼、综合检修楼和材料库、消防车库建筑安装工程。
(5) 厂区道路照明。
(6) 10KV施工线路和变电站(分界详见施工用电有关内容)。
(7) 施工、生活水源站(分界详见施工用水有关内容)。
(8) 厂区强夯处理。
(9) 全厂灌注桩桩基施工。
(10) 灰场灰坝施工。
(11) 脱硫岛。
(12) 建设单位生活区。
(13) 机组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
(14) 铁路专用线工程,包括企业站。
(15) 排洪设施。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 施工资质:
B1包、B2包和B4包: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B3包: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施工经验:具有6台300MW及以上机组建筑、安装施工业绩;
(4)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5)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6)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负责过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并持有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
(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8) 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 在本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发包人聘用为本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含母公司);
(2) 已被聘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六工期要求
本工程要求承包人于#1机组拟定2005年7月28日开工,至2007年8月30日#1机组168试运行结束;至2007年11月30日#2机组168试运行结束。
七招标文件出售
本项目招标文件将于2005年6月10日至14日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五华酒店2414房出售。整套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的售价为每包人民币100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招标初设图纸押金10000元/套,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归还全部图纸,押金无息退回。投标人应自备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载体。
招标文件以下列两种方式出售:
(1) 面售:投标人派人持本单位正式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前来购买;或
(2) 邮寄:投标人须将本单位正式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详细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传真发送招标人,并将购标款(另加50元/包邮寄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招标人收款后将向投标人发送电子招标文件,同时邮寄发送纸质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必须传真发送招标人。
八投标文件递交
(1)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30日上午10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项目招标将于2005年6月30日上午10点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公开开标。
(2) 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55号五华酒店2414房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人:邓朝标
电话:****-*******
传真:****-*******

业主: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新赞
电话:137*****008****-*******
开户行:工行凯里市北京路支行
帐号:****************03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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